【业务简介】
内保外贷业务是指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合作,在境内企业向境内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由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由境外银行向这些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内保外贷业务和外保内贷业务属于正好相反的两项业务,操作流程相反。
内保外贷是我们境内银行给外资银行提供担保,外资银行给中国在境外的企业提供贷款;外保内贷是外资银行给我们中资银行提供担保,我们中资银行给老外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提供贷款。
【业务特点】
1、内保外贷主要是为支持境内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促进投资便利化,有效解决中国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为银行核准一定额度,在额度内,银行为内保外贷业务提供的对外担保无须再逐笔向国家外管部门报批,程序相对简单、快捷。
该业务涉及主体:
反担保人:
借款人:
担保银行:
贷款银行:
境内的集团企业
境内的集团企业在海外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
境内的中资银行(为境内的集团企业核定担保授信额度)
境外的融资银行(境内中资银行开立担保函的受益人)
2、内保外贷业务大部分都是全额人民币存单质押开立保函业务,银行可以吸收非常可观的保证金存款。由于境外的子公司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境内的母公司一般都愿意给这类子公司提供非常强有力的支持。
文章选自《商业银行对公授信培训(第四版)》,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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