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勇:律所应与中小企业平等适用优惠或扶持政策

律师事务所也担负着用人单位的责任。今年两会,青岛市政协委员、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勇建议,律师事务所应与中小企业平等适用各类优惠或扶持政策。

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勇:律所应与中小企业平等适用优惠或扶持政策

(青岛市政协委员、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勇 来源:政协委员)

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勇表示,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是否属于合伙企业,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也就是说,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完全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企业”。”市政协委员李勇认为,撇开关于性质的争议,从实质上讲,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一样也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组织;也有房租、用工、水电等各项经营成本;也要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为国家和地方的财政及社会保障做贡献;经营风险和所承担的责任(连带无限责任)远高于普通中小企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司法局的号召下,青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促进社会法治进步、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公益等在社会责任的担当和实际效果上远高于普通中小企业。

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勇表示,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青岛市律师事务所绝大部分等同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存在各种困难;由于长期缺乏政策支持,青岛市律师业发展已明显落后于同类城市。“不仅没有专门针对律师业发展的促进措施和政策,甚至相关部门在制定中小企业扶持或优惠措施时往往将律师事务所排除在外,这对律师事务所明显不公平,不利于我市律师行业发展。”

综上, 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勇在今年两会上建议相关部门在律师行业发展政策出台之前,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机制,明确并确保律师事务所可以平等适用中小企业的相关扶持或优惠政策。

信网记者 顾青青

[来源:信网编辑: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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