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520”和“我爱你”谐音
5月20日近年来
备受年轻人追捧
在5月20日和5月21日
不少情侣选择“520”“1314”等数额
向对方进行微信转账
与此同时
话题“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要回吗”
冲上了热搜第一
女子收前夫520转账被告上法庭
家住上海的张女士意外发现丈夫曾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给前任转账,而且转账金额还包含“520”等颇有深意的数字。
鉴于丈夫已经去世,愤怒的张女士便决定亲自出马,以丈夫擅自赠送共同财产为由,将其前妻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共计11万的转账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丈夫吴某在和张女士的婚姻存续期间,仍向前妻转账520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有悖公序良俗,且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权益,故认定赠与行无效。
最终在扣除孩子抚养费、生活费等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判决王某返还张女士1万多元。
不是所有的礼物和转账都能要回来
一般情况下,“像520元、1314元这样的红包,带有恋爱象征意义,属于一般赠与,完成后就不能撤回。”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明确地告诉记者。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夏锐则表示,对于小金额的情侣单方赠与行为,赠与已经完成,无法要求对方返还。
“这么小金额的赠与,还要找对方索要返还的,我个人觉得要离这样的前任远一点,人品和格局都值得商榷。如果被索要的一方经济条件尚可,我觉得可以在分手后,自愿将未消耗的财物退还。”
此外,记者注意到,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支招:“不管收到多少转账,都可以回复对方‘谢谢宝贝的节日红包’之类的话,这样就可以锁定对方的红包赠与性质。”
社交媒体上不少关于红包的经验贴
对于这种说法,
律师对此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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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锐律师直言,这种伎俩在事实面前是无处遁形的,是否利用恋爱关系形成的优势地位控制另一方才是审理的关键,转账大金额和小金额不会因为你回复了什么就立刻确定成赠与性质,而是要基于所有的证据形成一个事实来确定。
“恋爱一开始就在算计的人是不值得鼓励的,不知道爱是包容,是责任,是利他的人是在浪费生命。”
“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
分手后大额财物应当返还”
除了520元、1314元这样的小额数字以外,不少网友也比较好奇,如果双方恋爱期间发生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比如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9999元,并且备注自愿赠与,如果两人后面产生了纠纷,这笔钱可以要回来吗?
对此,蓝天彬律师解释说,备注自愿赠与的行为,属于一般赠与,赠与完成后不能撤回,除非是被胁迫写下“自愿赠与”的情形。
有种观点认为,恋爱期间,大额财物赠与行为,往往是男女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种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而并非无偿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财物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赠与财物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也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
对此,蓝天彬律师解释,目的赠与是指为了达到某一具体目的而为的赠与,也就是对受赠人有一定的义务要求。如果在目的赠与中没有达到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返还多少的处理。
而在一般赠与中,赠与财产交付之后,如无法定原因,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要详细考察是否基于结婚为目的而购买或赠送的,如果是,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返还。”
夏锐律师表示,他完全支持返还,“我觉得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一定是基于某些原因,如果恋爱期间赠与金额已经超越了自身负担水平,那么赠与原因被归结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很容易得到法官认可。法律关系一般被认定为彩礼返还纠纷,毕竟正常的男女关系是在平等关系上建立,又不是爱情买卖。虽然我们尊重当地风俗大额赠与,但是不能因恋爱或结婚而反复获利,不能骗婚。”
还有不少网友疑惑
分手后如果问对方要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这种形式在法律上是否有保障?
对此,蓝天彬律师解释,关于情侣之间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主要考虑到可能违背公序良俗。
这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一方自愿给予了另一方分手费,自愿交付了分手费,相当于是赠与,那么就合法有效。
如果一方承诺给予另一方分手费,但事后并没有兑现承诺,并没有给分手费,另一方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
如果男方有过错,比如导致女方怀孕、流产,或者导致女方产生某些疾病,人身或健康受到侵害,女方可以要求补偿,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以及男方的经济状况来定。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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