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三年七邀律师进门“挑刺”,刘华:与之为友理性沟通

江苏省检三年七邀律师进门“挑刺”,刘华:与之为友理性沟通

8月22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邀请9名省内外律师召开座谈会。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图

“这次(律师座谈会)主题是关于‘批评’的……感谢刘华检察长能听进那么多尖锐的批评声,可见(江苏省检察院)组织这次座谈会的用心,促进良好检律关系的信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决心。”

8月22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泡上清茶,邀请省内外9名律师代表进门召开座谈会,与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面对面“聊天”。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参加完座谈会,当晚11点多,回到苏州在朋友圈萌发上述感慨。

澎湃新闻(www.thepaepr.cn)注意到,这是刘华自2016年1月担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以来,第七次召开“检律”座谈会,力挺律师执业权利。从2016年3月举行第一次座谈会之后,“每年两次”已经变成了一项制度,此前已有72名律师代表参与,提出意见建议共有148条,主要集中在保障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等方面。

据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称,每次座谈会开完后,刘华都会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要求采取措施,并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推动整改。

与以往的律师座谈会相比,这次可谓是“开出了新意”,无论从议题设置,还是律师筛选,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刘华在开场白中透露,在座谈会召开前,江苏省检察院请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开展问卷调查、征求议题,吸引了8349名律师参与。参加座谈的律师,既有通过司法厅的大数据库筛选出代理刑案最多的律师、省内著名律师, 也有律师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海选的方式选出。

最终,江苏省检察院对在江苏代理过案件、关心江苏检察工作,特别是在刑辩方面有丰富经验、有独到见解的律师发出“英雄帖”,邀请前来参加座谈会。

江苏省检三年七邀律师进门“挑刺”,刘华:与之为友理性沟通

座谈会上,律师们畅所欲言。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图

律师批评“火辣辣”

根据多名参加座谈的律师的陈述,总体来看,江苏的律师执业环境在全国排得很靠前,会见难、阅卷难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已经做到电子阅卷,到检察院直接拿一张光盘就可以离开。

不过,座谈会作为“开门纳谏”的一种重要形式,律师们在肯定江苏检察机关成绩的同时,转而打开话匣子,将重点放在“挑刺”上,让会场增加了不少“辣味”。面对这些批评性的意见,刘华听得很认真,还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有的还会进行回应。

根据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的反映,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向检察机关递交辩护意见等,期望与检察院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而不是最后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搞突然袭击。但是,有个别检察官对于律师的建议权不太重视,很少对律师意见进行主动回复。

针对这一问题,有两名律师也相继发表了看法。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刘伟在执业过程中,则遇到检律无效沟通的矛盾。刘伟说,他曾接到过检察官的电话,通知其代理的案件已提请批捕,希望听取律师的意见。但是侦查阶段律师无法看到案件材料,此时律师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谈不上深入的沟通。希望检察机关能协调解决这类问题。

据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透露,2018年,江苏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相关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提出意见权。在日常检查中也发现,有的承办人听取律师意见的及时性、主动性、全面性还不够。分析这些问题,客观上存在案件多、任务重、时间紧等问题,但也说明个别检察官的观念还没有转变,懒于、怠于甚至怕于听取律师意见。对此,检察机关将加强督促检查。

对此,江苏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丁海涛表示,检察机关特别希望听到辩护人的深度意见,以辅助判断,建议律师切实重视审前辩护的重要性,及时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将一般性问题解决在庭前,提升刑事诉讼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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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领导耐心倾听律师的意见。 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号 图

检律切磋:检察官眼中的最好辩护

以往的律师座谈会,基本是律师说,检察官听,说得对不对、准不准,检察官没有答辩的机会。这次的律师座谈会新增了“检律切磋”环节,在律师发言结束后,江苏省检察院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加入进来,与律师进行了现场互动。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坐在一起对谈的检察官和律师,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分别代表了控辩双方,二者紧张对抗时有发生。在这个对抗过程中,江苏省检察院多个业务部门主官最为关注的是“律师有效辩护”问题。

何为有效辩护?江苏省检察院第八监察部副主任孙勇认为,动摇检方指控,影响法官确信,即为有效辩护。当下大数据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辩护市场需求细分化,理性客户会依赖专业数据加以分析,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辩护支持,名气大、效果差的辩护人最终会在细分市场中失宠。

在孙勇看来,做到有效辩护,应当具备合格的辩护律师、全面的庭前准备、称职的法庭辩护三大要素。

孙勇说,在庭审中,律师既是控方案件的监督者,也是被告人的辩护者,这两个角色不能偏废,如果以监督代替辩护,程序辩护如不和证据辩护结合,可能会使庭审变为秀场,不能为当事人带来实质利益。证据辩护如不能和事实辩护很好结合,则可能影响整体辩护效果。

那么,检察官眼中最好的辩护是怎样的呢?江苏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丁海涛说,作为检察官,他希望辩护词最好能立足事实和证据,兼容情理法,因为这样更有利于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如果把(事实证据的)一道划痕描绘成裂痕,我们是不赞同的。做无罪辩护,我们认为要以事实为依据。”丁海涛说,如果证据严丝合缝,形成了证据链条,还要做无罪辩护就要慎重。所谓“英雄惜英雄”,认真负责、专业的辩护人更能赢得尊重和信赖。

另外,丁海涛还表示,检察官眼中的最好的辩护,是控辩双方理性开展庭审辩护,遵守庭审规范,尊重对手发言,“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这样案件事实证据才能更好地经受住审判标准的考验。

江苏省检三年七邀律师进门“挑刺”,刘华:与之为友理性沟通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回应律师的问题。 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号 图

“以之为镜,与之为友”

记者发现,这次律师座谈会,原定从下午三点开到五点半,但是江苏省检察院并未给律师发言设定时间限制,鼓励与会律师敞开谈,最终会议时间延长了15分钟。不经意间,已到了晚饭时间,最后刘华把大家留下来吃了自助餐。

参加完座谈会,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在朋友圈发文自嘲,“刑辩律师只要不限时,一开口就说个没完”。任洁说,江苏省检察院领导倾听律师意见十分耐心。另外,还有一个细节让她印象深刻——座谈会结束后,有检察官主动加我微信,希望多提意见,帮助他们不断改进工作。

同样被打动的还有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武林。他表示,刘华检察长已是第7次面对面耐心倾听律师意见和建议,体现出江苏检察机关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是用心用情在做”。

“我有一个切身的感受,那就是对于广大律师的意见,江苏检察机关真听真改,通过渠道畅通,听到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认真改,动真碰硬地改,律师们看到了变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张武林说。

张武林表示,现在我们对检察官提意见,下次也要请检察官来评律师,这样大家才能相互理解,共同促进法治建设。

“检察官要把律师当作亲密的同行、敬重的对手,以之为镜,与之为友。”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听完大家的发言说,广大律师也要严格依法执业,增进对检察机关的包容和理解,多些理性平和,多些交流沟通,真正把维护法治尊严、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

刘华希望,律师朋友们充分利用现有的沟通平台,与检察官就办案中的分歧、质疑、瑕疵及时沟通。

另外,刘华还说,现有渠道是畅通的,22日又开通了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广大律师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反映,她将要求检察机关重视律师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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