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第七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研讨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成功举办。
本届研讨会由天津海事法院、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并得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力支持。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彩良,在开幕式分别致辞。
专家汇聚,共商大计
本届研讨会聚集业内最新热点议题,规模国际化、多元化、创新化,来自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南京、武汉、宁波、厦门、海口、北海10家海事法院,天津自贸区人民法院、天津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各租赁公司、航运公司、国内外海事海商知名律所、利比里亚登记处等63家机构参会,103位与会代表围绕新形势下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的众多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热烈探讨,内容涵盖了程序法、实体法、风险缓释、“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等热点问题。
华章谱新,共话发展
本届研讨会分主旨演讲、自由讨论和专家点评环节,分别由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石福新、天津海事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张颉担任主持人。
围绕“船舶扣押与拍卖问题”“《海商法》修改的近期进展与船舶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关于EUETS影响应对策略的思考”“船舶融资中船舶保险法律问题”四个议题,从海事金融案例专题分享、《海商法》修订进程、相关海上保险法律及保险条款、欧盟排放交易计划等多个问题角度展开交流。
学家分享,交流互鉴
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吴彦军以“船舶扣押与拍卖问题”为主题,从船舶执行案例和船舶执行经验两个主要方面作了分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兴国,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王博,国际海事委员会(CMI)海上保险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鹏南分别进行了演讲。
专家点评环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地海事法院的专家对讨论议题给出了专业的评价与指导。经过四个小时热烈而紧张的研讨,第七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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