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期间,如何快速提高法律专业能力(一)?

律师实习期间,如何快速提高法律专业能力(一)?

从象牙塔进律所,如果之前没有到律所实习过,实习律师是没办法直接上手法律事务的。比如,起诉状怎么写,证据目录如何罗列,可能实习律师通过模板,然后根据证据材料能“模拟”一篇出来,但是不同的案子,起诉状中的遣词造句是非常有讲究的。举个例子,北京二手房买卖纠纷,卖方因为双方网签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不愿意履行合同。写起诉状之前,需要了解到中介在网签合同中故意写低房屋成交价格,是为了避税,这基本上是二手房交易中的潜规则。买卖双方还有一份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买方并不会按照网签合同上的价格去支付购房款,而是会按照房屋真实的交易价格支付购房款。所以,卖方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违法为由,不去履行合同,真实原因可能是由于房价涨了,不想卖了。

其次,北京法院对这种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故意调低的阴阳合同是如何规制的,也得知道。北京法院对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只会认定价格条款无效,而对于合同中其它的条款,认为都是有效的。

所以,如果实习律师上去啥经验没有,按照模板,根据法律理论,认为双方通过阴阳合同,故意避税,损害了国家的权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无效,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合同。如果这样一写,从法律逻辑上看,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外行的不得了,而且还会使己方在之后的诉讼中极其被动。

所以,从象牙塔出来的学生刚进律所,真的是需要培训之后,才能上岗的。对于那种合伙人直接让刚入手的新手写诉状的行为,只能说合伙人太懒而且不负责任,真正负责任的律师哪个会让新手去写诉状。

但,问题在于,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根本就还不成熟,改革开放后,律师事务所是事业单位,律师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律师吃财政饭。80年代国家进行司法改革,律所才改制出来,开始“自负盈亏”,律师开始自己养活自己。

所以,满打满算,我们的现代化律师制度的发展也才30多年而已,还处于发展的过程中,离成熟、完善还有相当长的一条路要走。我国律师制度有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绝大多数律所没有建立完备的年轻律师培养体系。我国现在绝大多数律所采取的是合伙人制度,就是几个合伙人合起来组成一个律师事务所,各干各的。合伙人组建各自的团队,团队成员的薪资由该合伙人负责,每个合伙人专注于自己的创收,招来的新人是希望其干活的。

所以,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建立对年轻律师的培养体系,为什么?因为培养就像种树一样,需要律所长期的付出,而效果需要长时间之后才能显现出来,所谓的十年树人。如果律所没有一定的规模,律所的主任没有一定的格局,没有人愿意去培养年轻律师。只有律师事务所有一定的规模,创收有保障,律所才有财力、有心气去培养年轻律师,只有律所主任有一定格局,希望培养自己律所的后备人才,为律所的未来所谋划,才会愿意推行、建立年轻律师的培训体系。

所以,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说刚从学校进入律所后,面临着无人带,无人教,只能干“毫无技术含量,只要是个人都会干的活”,律师新人们面临着野蛮生长的环境。

此外,实习律师刚进律所,心态也容易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想当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平均在10%左右,难度非常高,有的地方更变态,比如北京,前些年,北京规定,非北京本地人,想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必须是研究生以上学历。

所以,实习律师们基本上都是受过高等教育,通过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来到律所,结果发现薪资待遇跟律所大厦的清洁工不相上下,干的都是一些复印、打印、跑腿、校对等初中生都能干的活;然后,律所又没有培养体系,合伙人只管赚钱,自己想干写起诉状等律师干的活,但又不会干,又没有人教的时候,心态特别容易崩!

我也是从这个阶段走过来的,与很多同行、朋友探讨过实习律师如何快速提高专业能力这个话题,在知乎上,也经常被人问到过相关问题。基于此,特将自己与朋友的一些经验写下来,希望对我们行业的后来者有一定的帮助。

律师实习期间,如何快速提高法律专业能力(一)?

一、实习律师,一定要调整自己的心态

学习法律,读研究生,通过司法考试,很多实习律师在学校期间都是很优秀的,在家人亲戚眼里属于有出息的孩子。但是,很多实习律师刚进律所,干的事太杂太碎,被律师事务所的老律师们称呼为“小张、小李、小王”,每天大多数时候干的事可能就是复议、打印、做PPT、校对的时候,时间长了,心中不免长草,开始质疑,“我学习这么多年的法律,就是为了这?”,产生“再这样下去,我岂不是就废了”的消极心态。于是动摇、想换所、想换职业,最后把自己搞的特别累。

我也经历过这种煎熬!我们学校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有合作,在读研究生最后一年,我被派去最高院二巡实习,跟着师傅下到地方法院办案、调研的时候,都是当地的法院副院长在这个地方的边界等候着我们,受到的是准领导的待遇。我们在法院办理的案件,都是申诉到最高院的案件,打过交道的有些是来自京城的名律师,聂树斌案审理的时候,我们是庭审现场的历史见证人。所以,当时的心态,真的是有些志得意满!结果,刚到律所工作的时候,负责的工作就是潜在客户电话咨询的时候,把有意向、能成案的客户约过来,说的不好听一点,跟搞电话销售的没什么区别!但关键问题在于,这份工作,我还做不好,我们这个团队专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客户咨询的主要也是房产问题,什么借名买房、阴阳合同、央产房、自管公房、经济适用房,我连这些房子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所以,一是业务不会,二是从“准领导”到“电话销售员”,心态也挺崩溃的。没有办法,只有调整自己的心态,埋头苦干,从头再来。

有的时候,实习律师会抱怨没有人教自己,根据我的观察,合伙人不教实习律师是常态,如果遇到一个手把手教实习律师的合伙人,只能说这位实习律师非常幸运。合伙人招实习律师作为助理,给实习律师发工资,目的是为了让实习律师干活。所以,实习律师要知道,没有人教,这是正常的,要想成长,关键在自己学。

所以,实习律师如何快速提高自己的法律能力,首先要调整心态,其次,要知道,想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主要靠自学,不要对带自己的合伙人抱有太高的期望。如果一位合伙人,给了你慈父般的关怀,慈母般的温暖,也许他/她有另外的目的。但如果真的碰到德艺双馨的好老师,要感恩,要好好学!

二、实习期间,其实是年轻律师学习的黄金时间,既要意识到,也要把握住这段黄金时间

实习律师,不管到哪个律师事务所,跟哪个合伙人,干的都是最基本的工作,可能这些基本工作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技术含量低、重复性的工作,这些工作很容易上手,实习律师没有智商特别低的,所以这些工作对于他们而言,小儿科了。时间长了之后,有些实习律师就会倦怠,认为自己学不到东西了。其实,这是我们自己陷入了一个思想误区,也是我们受填鸭式教育影响的副作用。就是我们的潜意识是,合伙人交给我们什么工作,我们就去学习什么,这种思维模式就是一种典型的被动获取的思维模式。谁规定了,我们只能学习合伙人交给我们的东西,应该是,我们发现了什么,不懂什么,就应该去学习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律师都是分层级的,实习律师有实习律师干的事,合伙人不会让实习律师去干工薪律师干的事,也许实习律师能干好,但是合伙人害怕的是,万一干不好呢,合伙人承担不了这种可能干不好的风险。所以,实习律师不要一遇到挫折,心态一崩,首先想的是换所,换合伙人,想着换一个环境,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当然,有这种越换越好的,我一哥们,实习期间换所,律所换的越来越好,薪资也越来越高。但是,基本上,不管到哪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的工作干的都是最基本的,也是最琐碎的,这个我们应该有预期。

其次,既然实习律师到哪个律所,干的都是基本工作,那么就停下那份不安分的心,老老实实、踏踏实实的用好这2年的实习期,在这2年时间内埋头苦干,埋头学习。我现在独立之后,本以为没有了团队的事务,学习的时间会更多,但其实发现,并不是这样。

我实习的时候,尽量保持每天看30页的专业书、50页的课外书、5篇案例的习惯。但执业独立后,已经两个月没看书了。因为确实没时间,天天想着怎么办好手头的案子,需要跟当事人、法院打交道,想着如何营销,如何开拓案源,需要写专业文章、谋划着如何建立网站,心里面长满了草,根本静不下心看书。但是实习期间,案源属于合伙人操心的范畴,办好合伙人交办的事,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时间。当然,有的人会说,合伙人交办的工作太多了,哪有什么自己的时间。其实工作也有窍门,工作是做不完的,我发现有些同事抱着是“我一定要把合伙人今天安排的事情全部做完”的心态,有必要吗?有些合伙人安排工作的时候,可能就是想到哪,安排到哪,先把重要的、紧急的事干完,不着急的活不紧不慢的干就是了。难道非要把自己的身体都搭进去,就是为了照亮合伙人的钱包?

实习律师实习期间,每天一定要腾出时间,去专门学习。因为我们前文已经说了,合伙人交办的事情很多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真的有技术含量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挤出时间去学习。

最后,不要局限于合伙人交办的事情上去学习,而是主动的去了解、拥抱你所从事的行业。举例以说明,我进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合伙人让我接电话,把客户约过来。为了让我把这份工作做好,合伙人对我进行了培训,教我怎么约客户。比如,对于客户所提出的问题,如果不懂的话,可以说,“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来我们律所咨询我们的首席律师,某某律师”;比如,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客户问“律师,你看我这个案子打官司打不打的赢”的时候,不要轻易的去说,打赢或打不赢,而是可以说“我觉得你这个案子有的打,但是,最好你来我们律所一趟,由我们团队资深律师某某律师给您详细进行分析”。所以,合伙人主要教我约客户的套路,沟通的技巧,而不是实打实的知识,合伙人看重的是我能不能把客户约过来,至于我学没学到相关法律知识,不在合伙人关心的范畴之内。

如果,我按照合伙人的教法,去一门心思的学习这种套路,最后我会成为一个我所谓的约客户的“技术流”,就是能揣摩客户的心思,但是实际的法律知识还是不懂,时间长了之后,根本无法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所以,我偏偏反其道而行,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我必须得弄懂,弄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裁判的。合伙人想通过我约来客户,而我想的是,通过无数客户的咨询电话,去夯实我的房产法律知识。

如何夯实法律知识呢,案例,司法解释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比如,商品房买卖纠纷,最高院有相关司法解释,出版的有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就着司法解释的条文,看着理解与适用,然后去研究相关案例,案例看多了,对于如何解决问题自然就了熟于胸了。法律知识夯实之后,我就用专业技能来约客户了,除非我想尽快结束通话,否则从来不去用所谓了“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最好来问我们的首席律师”这种套路。

如何用专业技能来约客户,我举个例子。客户问,律师,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认购协议,现在这个房子我不想要了,怎么办?

我首先会问,协议上主要有哪些内容,开发商现在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你已经交了多少钱?然后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如果协议具备一定的内容,可以直接认定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认定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又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确认该协议无效,要求开发商赔偿我们的损失,返还购房款。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我得通过你的认购协议的具体条款,看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否可以认定该认购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要不你加我微信,拍个照片发给我,要不直接来律师事务所一趟。

客户可能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是客户应该会觉得我比较专业。用这种方式约客户,还没有碰到过拒绝的。

因为北京本地的房产性质比较多,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借名买房、三定三限三结合的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等,没有全国性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专门书籍。怎么办?看案例,团队有三大本办过的以往案子的经典案例,晚上下班后,看一件一件的判决书,一遍看完了,看第二遍,看第三遍。举例,比如借名买房,借名买商品房怎么办,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怎么办,借名买房两限房怎么办?如何证明借名买房?

案例啊,无讼上的那海量的案例啊!去看,反复的看,反复的琢磨,结合着北京高院的指导意见、会议纪要去看,一遍看不懂就看第二遍,把看到了经典的案例保存下来。案例看多了,正好团队那一年又处理了大量的案子,最后对借名买房纠纷,就驾轻就熟了。

所以,实习律师这个岗位可能只是合伙人提供的一份工作,但我们可以把这份工作当成一个平台,当成一个学习的机会,当成一个了解社会,增加自身社会阅历的突破口。

下文,在如何快速提高法律专业能力(二)中,我会就实习律师该如何界定法律知识的范畴写一下自己的体会。

律师实习期间,如何快速提高法律专业能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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