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法院对我提出500万债务的重审的要求进行了再次的听证,之前的听证对方的律师百般找理由不让听证继续进行,甚至要是法官回避,说出的理由可笑至极.
经过两周的时间听证继续进行,对方就一再阐明500万属于我前夫个人借款属于我们夫妻共同债务,可是那是500万啊正常的逻辑也不可能是家庭使用了啊,什么样的家庭等消费500万而且是月利息20万啊?
我内心的气愤和冤枉简直用语言无法言表。
而且对方还提供了绿园区法院的传票送达和开庭送达的文书 这个文书竟然还是好几个案件的放在一起的送达,送达的地址竟然是我前夫的原单位,接收人是我前夫单位的职工,可是我根本不认识那个职工啊 ,也就根本不可能收到啊?真的不知道原发官是怎么判的案?经过一下午的的举证!对方律师也无理狡辩了一下午,接下来就是等待结果的时候了.我真的很纳闷为什么有那些无良的律师明明心知肚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还强加辩解!在这个法治的社会里,也希望法律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通过这件事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律师真的不应该做一些无理的辩证,因为那样真的会让人讨厌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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