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防冤假错案筑牢司法公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加强审判监督,不断加大对案件的复查、甄别力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彰显了司法机关重塑司法公信力、纠正冤假错案的坚定决心,以及敢于直面错案疑案的坚定立场。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获得了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及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满怀勇气与魄力捍卫公平正义

5个人蒙冤入狱,5个家庭支离破碎。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涡阳“五周杀人案”原审5名被告人无罪,还被冤之人以清白,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这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是社会进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对于人民法院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依法纠防冤假错案的不懈实践,代表们赞誉不断。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一步步走来,从“两高”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等工作中,老百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力量。

和王国生的感受相同,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表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纠正冤假错案是需要勇气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万山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华茜感慨道,冤假错案纠错阻力大、成本高,但最高人民法院不回避、不袒护,敢认错、敢担当,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与魄力。

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首次走上“部长通道”。

他以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案为引,专业诠释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冤错案件、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理念与措施。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也将张文中再审案写入,报告指出,2018年,人民法院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

“企业最害怕的是折腾,最期盼的是公平。”审议时,不少代表认为,给“政策”不如造“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才是民营企业发展最给力的保障。

“人民法院,正在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日夜兼程。”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西村党支部副书记,江苏万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善红表示,依法纠正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冤错案件,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有错必纠,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依法保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的诸多努力。

“张文中案改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真正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吃上定心丸,为我们营造一个健康的经营环境,让我们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周善红说道。

用公正判决防止冤假错案,用公平竞争消除隐性壁垒,人民法院以法治力量的托举,必将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舞台更加广阔。

纠防冤假错案仍需形成合力

“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树立人道理性执法观念。”

点赞之余,代表们积极就如何纠防冤假错案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建议,“两高”要进一步完善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他认为,平反冤假错案只是塑造司法公信力的第一步,让人民群众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对公正司法的信任才是最终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带来了一份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二审刑事案件取消书面审理必须开庭的建议,他认为,为了更好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发挥庭审的决定作用,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刑事案件取消书面审理全部必须开庭。”他说。

“要深入分析冤假错案,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统一判决标准,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涪陵区委书记周少政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消化疾病医院院长庹必光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建议借鉴医生看病会诊制度,对疑难案件进行“会诊”,以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

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看来,对于冤假错案的追责,要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比如分析冤假错案形成的原因,分清承办人员的具体责任,该追责的要追责,该公开的要公开,对全社会有一个交代。“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议有关部门形成纠错合力,共同打造防范冤错案件的制度链。”他说。

“同时,对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办案人员,也要大张旗鼓地表扬。”龙翔建议,“两高”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办案人员依法公正、独立办案,完善奖惩机制,形成捍卫公平正义、防范冤假错案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纠防冤假错案筑牢司法公信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记者:雷蕾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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