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陈明东耳西来 文章转自:明律如是说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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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位实习律师问明律,是不是当事人都是结果导向的,更注重案件结果?而律师相对注重程序正义一些,更专注于案件过程?
我说,谁说的,兄弟,你知不知道有种收费方式叫“风险代理”?
专栏民商事诉讼庭前准备实战攻略作者:法律名家讲堂99币3人已购查看正常的当事人,正常的律师,都注重案件结果的,都想赢的。
不过也有例外,明律曾代理过一起案件,官司打输了,最后当事人却对我连声称谢,还要封红包……
问:最近这20几年来,普通人在上海干什么最赚钱?
答案是:“买房子”。
这20几年来,普通人在上海,工资收入的增长,其他投资收益等一般是没办法跑赢房价上涨的,买到就是赚到。
但上海房价也不是一直向上的,有时也会盘整、走低。
十几年前吧,有好一阵子,上海房价走低。这年夏天,一位何老伯来找我打官司,他想解除合同退房。
何老伯是安徽人,原来和老伴在上海郊区某城乡结合部开杂货铺,生意一般,多多少少能赚点儿钱,但真不算很多。
何老伯的小女儿挺有出息的,她留学美国,后来在美国定居工作结婚了。头年秋天,小女儿来上海探亲,嫌弃老两口住的地方环境脏乱差。于是她出首付,又找朋友给何老伯做了按揭贷款,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给父母,产权写了何老伯一个人,何老伯是主贷人,何老伯的妻子是共同还贷人。
这套房子是新商品房,楼盘在松江九亭镇紧挨闵行七宝镇这边。因为何老伯他们想开小卖部,所以就买了一楼的房子。这房子还带了一小块儿“私家绿地”,何老伯夫妇在里面种了些辣椒茄子西红柿等蔬菜。
我问何老伯退房的理由?
何老伯说房屋朝向不好、光照不足、还有噪音等,找了一大堆理由。
我说,光照、噪音什么的,都是有标准的,要鉴定的。
何老伯不置可否。
最后,我们议定的律师费收取方式为:前期有一点儿基础费用,后期按照返还房款的10%支付风险律师费。
接受委托后,我借了一个分贝仪去何老伯的房子实地勘验。
我到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一点多,客厅、主卧都拉着窗帘,遮挡阳光。我说这房子采光挺好的啊。何老伯把我拽到次卧、厨房、厕所,说这里没有阳光。
我……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采光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何老伯家采光肯定是达标了的。
我又问,噪音呢?
何老伯拉我坐到阳台上,打开阳台窗户。
过了几分钟,附近虹桥机场的飞机经过小区上空,何老伯说,这就是噪音,一天到晚时不时就有!
我看了下分贝仪,确实超标了,是黄字的(绿字达标,黄字超标,红字严重超标)。
不过,当我关上窗户再测时,分贝仪又是正常的绿字了。
我说测噪音应该关窗户的,何老伯说得开窗通风啊。
当时外面的气温有38度以上,风都是湿热的……
非要挑这个时候开窗通风吗?
我叹了口气,问何老伯,您说实话,您真正的退房原因到底是什么?
何老伯和他妻子这次倒没遮掩,说了三大真实理由:房价跌了;小区不让在房子里开店,两人断了收入;断了开店收入的两人还房贷有点儿吃力。
我听完后觉得他们这些理由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这官司十有八九要输。
我讲完自己的看法后,何老伯他们还是坚持要起诉退房,因为房子在跌价,还房贷是真心不合算。
我问何老伯,你们和开发商提过退房没?他们怎么说?
何老伯说提过,他们不理我,我给那边的对接人说要是能退房,额外给他包1万元红包,他也不接话。
之后,我们以噪音、无力履约等理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退房,开发商死活不同意解除合同退房。
调解时,我方表态可以让开发商扣个十几万后再退款给我方,开发商也不同意。开发商怕房子一直贬值,卖不出去,砸自己手里了。
最终调解没有成功,一审判决,我方毫无悬念的败诉了。
何老伯问我上诉有用吗?
我说应该会维持原判的,就别浪费时间和钱了。
所以,一审败诉后,何老伯也没上诉。
诉讼退房无果,何老伯劝我把他这个房子买下来,他可以在调解时给开发商的优惠价格(少十几万)的基础上,再给我让七八万。
讲真,这个价格约为市价打八点几折了,还是挺有诱惑力的。
但我一则觉得房价在走低或盘整,二则我也没那么多钱,就拒绝了何老伯的提议。
没想到仅仅过了小半年,房价就起来了,一路高歌猛进涨势吓人。我当时机缘巧合之下,也刚好赚了一点儿钱,我就又联系何老伯,问前一阵子他和我说的买房那件事儿还能不能操作?
何老伯义正辞严地说,做人要讲信用,一口唾沫一个坑!自己买的房,自己签的合同,自己贷的款,砸锅卖铁也要履行的!我们还是自己受苦受罪还房贷吧。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儿,我早有心理准备,只是怀着侥幸心理随便一问的。
我和何老伯又扯了几句,就准备挂电话。
这时,何老伯突然异常开心异常诚恳地说,谢谢你啊,陈律师,官司打输了。你还劝我不要上诉,又省了一笔上诉费。这样吧,我把上诉费封个红包给你吧?聊表谢意!不成敬意!
讲真,何老伯是第一个打输官司了还诚心诚意感谢我并要封红包给我的人,我很受震撼,也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哭笑不得。
我当然拒绝他给我封红包的提议了。
开玩笑,因为打输官司,当事人给自己的律师封了个红包?!
神经病啊,传出去我还不要面子?
不过这个案子也深刻地诠释了什么是“塞翁失马”。
一方面,我应该感谢上海房价的突飞猛进,让我输了官司还得到了当事人真心实意的感谢。
另一方面,我应该不感谢上海房价的突飞猛进,它让我后来买房子多掏了好多钱,真是的。
所以呢,我到底是应该感谢还是不感谢上海房价的突飞猛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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