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龙清律师提醒:合同中加上这一条约定,可以帮你节省不少钱

本文最先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在公众号“法茫”上。

作者简介:包龙清律师,甘肃人,汉族,毕业于新疆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新疆翔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包龙清律师注重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有劳动争议的解决、婚姻家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等民商事纠纷以及刑事案件。

为了回报社会,包龙清律师每年免费分别为两名甘肃籍在疆务工人员提供两次诉讼服务,需要的朋友发私信。

包龙清律师提醒:合同中加上这一条约定,可以帮你节省不少钱

正文

对于一份合同而言最好的结果,是双方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享受到了合同带来的利益。

然而有时候,一份合同并不能顺利进行下去,或因为诚信,或因为对方没钱/没货,或因为其他因素,总之不管什么原因,归根结底会出现违约的一方。

如果出现违约,协商不成功免不了要诉诸法律。

诉诸法律,就涉及到去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上面的条文可以看出,合同的另一方违约之后,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两个,一是被告住所地,一是合同履行地,有时候这两个法院会出现重复的情形。

前者很好理解,如果是自然人,那么住所地就是其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包龙清律师提醒:合同中加上这一条约定,可以帮你节省不少钱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住所地一般就是它在注册机关登记的地址。

难的是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时,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与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种情况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种情况,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包龙清律师提醒:合同中加上这一条约定,可以帮你节省不少钱

说完管辖法院,我们再回到合同纠纷当中。

举个例子。

假如家在兰州的包太大和家在上海的李太美签订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约定包太大向李太美购买水泥一万吨,每吨价格800元,合同签订后李太美按照约定将八千吨水泥运送到包太大指定的地点新疆乌恰市,包太大将全部水泥款付给李太美。

后因水泥价格上涨,李太美停止向包太大运送剩下的两千吨水泥,因此产生了纠纷。水泥购销合同对履行地没有做约定。

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适用上述民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包龙清律师提醒:合同中加上这一条约定,可以帮你节省不少钱

包太大要去起诉李太美,就必须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去起诉。

被告李太美的住所地在上海,可以去上海起诉,但是包太大家在兰州,去上海有点远,不想去,怎么办呢?

那么就看能不能在合同履行地去起诉。

合同履行地,就是上面说的三种情形,我们一一看。

第一种情况不适用,因为水泥购销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

再看第二种情况,争议标的不是给付货币,也不是交付不动产,那就属于交付其他标的了,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在本案中就是李太美所在地,因为李太美就是履行义务(交付水泥的义务)一方,也就是说包太大还是得去上海起诉李太美。

既然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起诉,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呢?

理论上是有的,在家附近随便一家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都可以跨域立案,你只需要交材料,剩下的由法官去帮你办。你可以试一试跨域立案,反正这个捷径我是没有走成功。

就算跨域立案成功了,你还得去异地开庭,还得去异地申请强制执行。

包龙清律师提醒:合同中加上这一条约定,可以帮你节省不少钱

法律用得好能防微杜渐,用不好就只能亡羊补牢了。

防微杜渐的方法就是约定管辖,即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现法律纠纷应当到你所在地的法院去诉讼,这样一来你就不用去异地起诉了。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管辖时一定要在以下几个地点中作出约定,不能胡乱约定。要书面约定,口头的不算。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或许你会说,我可以委托律师去,但是委托律师除了要支付律师费你还得支付出差费。

所以,能约定管辖就约定管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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