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4日讯近日,新泰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翟镇司法所分别收到调解双方当事人陈某某和巩某某赠送的一面锦旗,以表达他们对成功化解土地纠纷的感谢之情。
早在1981年,翟镇井家庄村与相邻新甫街道西西周村置换土地,原本属于西西周村陈某某的土地变更成为井家庄村巩某某耕种,但该土地上原有一座陈某某家的祖坟。时隔38年后的今年清明节前,陈某某及家人在未经巩某某允许的情况下,在巩某某的庄稼地里新立了一块墓碑,双方就此产生了矛盾。
之后,巩某某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多次向各级政府及12345市长热线求助,受理领导非常重视,指派新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帮助。接到任务后,新泰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救助小组,第一时间与受援人巩某某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案情。8月30日上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强及工作人员范加猛、翟镇司法所长仉义莹、山东东岳远航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光一起来到井家庄村委会,共同化解双方土地纠纷。
调解一开始,双方互不相让。巩某某要求陈某某赔偿3万元占地费与精神损失费,陈某某无法接受,拒绝支付。调解小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与他们交流沟通,解答提出的各种问题,做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解读与情绪疏导工作,向他们讲述土地纠纷的法律关系,并告知靠诉讼解决的步骤、成本、时间及法律后果。句句掏心窝子的话让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最终化解了心中的隔阂,巩某某同意接受陈某某赔偿2千元现金,并允许陈家人逢年过节到墓地祭祀,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满意而归。(通讯员 刘强 范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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