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胡恩来
本报讯 日前,家住郸城县丁村乡卢寨行政村的张慧遭遇了比闹离婚还烦心的事。后来,她在郸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帮助下,顺利解决烦心事。
今年25岁的张慧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一女。最近,因家庭琐事,夫妻二人闹起了离婚。张慧抱着孩子到郸城县城一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事宜,律师王某接待了她,并当场收取了1000元代理费和50元法律咨询费。10多天后,王某告诉张慧可以通过起诉办理离婚,后又收取了3550元起诉费,并开具了票据。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张慧带着孩子到江苏打工。
近日,张慧在江苏接到王某的电话,说是马上就要开庭了。因当初闹离婚只是一时赌气,再加上心疼打官司的费用,张慧便不想离婚了。但王某却说:“关键时候你不能撤诉,即便撤诉也一分钱不退。”
当张慧再次来到该律师事务所时,王某又是一番“好意”劝说。临走时,王某要张慧交1000元费用。张慧说没钱,王某就让她打了1000元的欠条。
因接二连三地交钱,张慧感觉上当受骗了。于是,张慧来到郸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反映问题。纪检监察组干部卢怀杰热情地接待了张慧,并耐心听取了她的遭遇。随后,卢怀杰拨通了这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严肃批评他们乱收费、乱作为的行为,要求他们遵守职业道德,按规定退还不该收取的费用。
卢怀杰告诉张慧,夫妻之间要互相谦让,要以孩子为重,对待离婚要慎重。卢怀杰的这一番话彻底打消了张慧离婚的念头。随后,拿着王某退还的钱,张慧与丈夫一起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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