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晓晴,家住在裕安区小华山街道春江社区五里塘村永红组。我与杨飞于2015年10月份经亲戚介绍认识并且确认了恋爱关系。当时因为我在六安市裕安区高皇村皖西中学分校上班,他在安徽省宣城市上班。我俩由于工作原因婚前一直处于异地状态,因此对彼此的了解甚少。
2016年12月6日我俩登记结婚了,婚后刚开始我们依旧是异地状态,两地分居,聚少离多。我与他母亲住在一起,但是由于生活习惯不同,时常因为生活中琐碎的事情发生争吵,可是他作为丈夫并不关心,也不从中协调。他的不作为的行为,让我觉得很失望、难过、伤心。但是为了家庭我也是忍了。
2017年9月我调回了皖西中学本部,他也调回了城南水厂,本以为我们摆脱异地的状态,彼此距离近了,关系会变得好些。没想到的是他经常一两个月回家一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回家,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并且经常在公司赌博。由于他对家庭关系不关心,不协调,漠视,以及他的种种不作为甚至恶习,我无法忍受,最后找到石板冲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宋律师,请求协调离婚。在宋律师的帮助下,我们达成离婚协议: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各自经手的债务各自承担。并且因为我们家庭经济不好,最终的案件费用减半。对此,我很感谢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的人员,也很感谢政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后,温暖了我寒冷的心,使我扔掉了过去,重拾生活的信心。(小华山街道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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