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受贿罪是两个看似很相近的犯罪行为,但它们还是有所区别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解答:
(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
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
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
(3)行为对象不同。
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
(4)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使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依据: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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