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受害人以此伤残等级获得赔偿。以上海市为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一、伤残鉴定的标准
做人身损害律师以来,被问最多的问题是,“律师,您好,我哪哪骨折了,能评几级伤残?”但其实光靠这句话我们是没办法预估伤残等级的。因为不同的案情不同的鉴定标准,不同原因受伤的评级标准不同。其中大致可以分为工伤、人身损害(包括交通事故、提供劳务受害以及健康权纠纷等)、保险理赔三大类。不同的评残标准以及对应的赔偿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交通事故适用的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商业保险理赔适用的标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鉴定标准,这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二、伤残鉴定委托方式
交通事故案件中 ,伤残鉴定是关键环节 ,不仅选择鉴定机构非常重要,而且如何选择鉴定委托人也是非常有技巧的 ,一般鉴定分为四种委托鉴定方式,分为;单方委托鉴定,共同委托,交警队委托,法院委托。
1、共同委托:交通事故分为伤者和司机两方,但是一般的司机背后都有保险公司,所以要想达成共同委托的效果就要伤者,司机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出面协商,共同确定鉴定机构。这样做出来的鉴定结论各方一般不会提出异议,有利于确定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常产生各种矛盾,协商一致的几率不大。
2、法院委托: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处于案件的居中裁判地位,各方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普遍认可,各方对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提出重新鉴定;
3、受害人单方委托:此种方式对方经常对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产生疑问,对方申请重新鉴定的可能性大。但对于伤残不是很确定的伤情有一定的优势,需要律师对案情具体把握。
4、交通部门委托:交警队本来的职能是只负责认定事故责任,并不负责解决案件赔偿问题,因此属于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不利于案件公正处理,现交警队的委托授权已被收回,不允许交警队出具委托鉴定手续。
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来讲 ,伤残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赔偿的数额 ,有的当事人自行委托机构进行鉴定 ,结果鉴定出来没有构成伤残 。这样基本上就得不到赔偿。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最好能委托律师后 , 由专业的律师为其选择伤残鉴定机构鉴定 , 由于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处理大量的交通案件 ,和伤残鉴定机构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有些在别的鉴定机构鉴定不上的 ,到专业律师这里可以鉴定上 。别的鉴定机构鉴定的等级低的 ,到专业律师指定的机构鉴定的等级会比较高 。而且鉴定的费用低、时间快。
三、伤残鉴定材料准备
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时 ,鉴定机构的法医需要对病人恢 复情况进行检查 , 所以受害人做鉴定时要亲自到鉴定机构。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证明身份信息;
2、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时间和事故地点
3、医院的就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诊断证明、X光片、CT片及报告、核磁共振诊断。具体的伤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些微差异。
四、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一)鉴定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一般伤情(如骨折类)鉴定时间为伤后三个月即可,但是骨折伤到关节处的要求至少要恢复六个月以后才能做,还有少量恢复不好,级别较高的伤情要求要等到一年以后或者二次手术后才进行鉴定。
对于大脑、眼睛或肢体神经、精神类受到伤害的,一般在六个月后,方可进行鉴定。脊髓神经损伤6—12个月,截瘫10—12个月,植物人至少12个月以后。
(二)鉴定时间起算
鉴定时间的起算点是受到伤害之日,而非手术、出院等。
(三)鉴定时间具体衡量
伤残鉴定条件是伤情稳定即可,能做鉴定证明临床上已经治疗恢复结束,对应的伤者的误工期时长截止。
有些人为了拿到最长误工期,误以为等时间最长去做鉴定。但其实很多伤情拖时间久了很有可能做不上伤残。
所以专业律师会在误工费和伤残之间要做必要权衡,不要等时间过长,更不要相信所谓二次手术后再做等”高见”,如果错过最好时机评不上或者评级低了,那赔偿也付之东流。
盈恒瀛律师团队建议:
在伤残鉴定环节,律师也能发挥很多作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整个治疗期间,病情往往都是朝康复的方向发展的,因此鉴定时间在一般情况下,越早越好,很多伤情,错过了最佳时机,很可能评不上伤残或者伤残等级降低,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有时候伤残鉴定的时机又和误工费的计算挂钩,如何把握一个最佳时机则需要综合考虑案情,并预估出各项赔偿数额,避轻就重,平衡后做出取舍和判断。
然而好多人听医生说或者自己上网上查,会对自己的伤残等级做出错误的判断。因为伤残鉴定是法医做的,医生的职责是治疗,所以很多医生是不知道伤情评定基础的,医生的意见只能作为伤残等级的参考,具体的伤情等级评定是由法医做出的。同时,很多当事人在网上搜伤残鉴定标准,但是很多都搜错了标准,不同的事由适用的标准是不同的。交通事故适用的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商业保险理赔适用的标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鉴定标准。
另外,不同伤残类型鉴定时机的选择不一样,通常上海地区骨折类在4-6个月,关节处须满6个月,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找律师咨询,提前准备好伤残鉴定材料(医院的诊断报告和CT报告等材料),把握好鉴定时间,主要是权衡伤残等级以及误工费。
还有,伤残鉴定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于同一个伤情,各个鉴定机构的结果可能也存在一定差异。
同时,还有的当事人选择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鉴定出来不构成伤残后者鉴定报告无效、对方不承认等情况。
为什么当事人要委托律师来进行伤残鉴定?
因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处理过大量的交通案件,对于当事人的具体伤情和恢复状况能有个大概掌握,同时与伤残鉴定机构有一定的良好关系,可以及时咨询鉴定法医类似情况,从而确保在鉴定环节不出现意料之外的状况。
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填写下表,进行一对一深入对接沟通。
PS:如果和解,签字时一定要拿到钱,否则,不要乱签字。我们看到太多签字了只拿很少钱的情况。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在交警大队或保险公司和解时,未要求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最后只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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