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将房产给了弟弟 过户还得哥哥同意?
德州晚报讯(晚报记者俞荣)“父亲在世时已经立遗嘱把房子给我,现在我哥还在抢,我怎么才能绕过他过户?”23日,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20000,称其哥哥常年在外,照顾病重父亲的责任落在自己一人肩上,因此父亲将唯一一处房子给他。不成想,如今哥俩为此闹翻,但令他不解的是,为什么父亲立下的遗嘱也不管用了,房子过户为什么要征得哥哥的同意?
据宋先生介绍,其母亲过世早,自己和哥哥由父亲一人拉扯长大,父亲也因常年体力劳动落下一身病,年老后更是经常卧病在床。家中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很早就去了南方,并在那里安家立业,很少回家,照顾患病父亲的责任全部落在宋先生肩上。“当年哥哥因为婚事和家里闹僵,这些年很少回家,对于父亲更是没有尽到任何照顾的义务,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以父亲每个月有保险为由推脱掉。”宋先生说,最让父亲心寒的是,他病重时曾给大儿子打电话,让他一家人回家看看,但大儿子表示工作太忙过年时再回家。没想到,父亲最终没有撑到过年,于今年11月初去世。
父亲病重期间,曾立遗嘱,将家中唯一住宅给小儿子,其他遗产两个儿子平分。宋先生以为父亲办完丧事后,可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却被大哥拦下,先是质疑父亲遗嘱,后又表示自己不同意遗产如此分配。“从小父亲给弟弟的就多,我成年后没要过家中一分钱,弟弟的房子、车都是爸爸买的,现在连最后的房产也没有我的份,我肯定不会同意。”宋先生的哥哥说。
考虑到父亲刚刚去世,宋先生十分不愿意此时与哥哥因遗产起争执,便几次找哥哥协商,提出只要房产,其他遗产给哥哥。但对方态度十分坚决,必须平分房产,情绪激动时,甚至动手砸了宋先生的家具,并警告宋先生只要他不同意,房子就过不了户。对于目前出现的局面,宋先生始料未及,又尴尬又恼怒,无奈下拨打本报热线,询问房产过户是否可以绕过哥哥。
■律师说法
房产过户要有两份公证
进行房产过户需要有两份公证,一是遗嘱公证,二是继承权公证,房管局必须看到这两份公证书才会办理过户。对于宋先生来说,虽然已经拿到了遗嘱公证,却没有拿到继承权公证,因此还需要有继承权的当事人,也就是宋先生的哥哥到场签字。
鉴于宋先生目前的状况,其哥哥应该不会在上面签字,因此,宋先生要跟他进行私下协商。如果对方依然不同意,可以通过继承权诉讼的方法来解决。法院判决、调解后,拿着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过户。此外,还需要带上被继承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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