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1月16日
由新法治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
第78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
走进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
开展“有法帮你”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新法治报社党支部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党支部联合主办
活动现场
主办单位共同开展了党建活动
并就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法律服务对接展开交流座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公益法律服务中心10名公益律师
还就民法典以及涉及生产生活等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讲
法律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
1月16日,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委会热闹非凡,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服务中心10名公益律师与村民面对面交流,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新法治报社党支部、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党支部共同开展了党建活动,并就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法律服务对接展开交流座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家卿、安义县东阳镇云溪村党支部书记彭建新共同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据悉,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多种法律服务,缓解乡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充实村镇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我们乡村的法律资源比较缺乏,通过与律所结对子,可以让村民第一时间找法有门,靠法有路,让村民知法懂法,引导村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彭建新告诉记者,很多村民们在得知这场法治宣传活动后,都带着法律问题来到现场。
彩礼、建房、宅基地等仍是热点
“我有个执行方面的问题想请教律师,我儿子在四川打工的时候被拖欠了工资,当时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也作出了判决,但是对方没财产,所以到现在仍然没有拿到钱。请问该怎么去拿回这笔钱?”村民彭大爷帮在外务工的儿子咨询法律问题。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汪茹薇律师仔细询问案件情况后说:“对方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旦发现对方再次具备被执行能力时,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若没有时间跟进被执行人情况,可委托第三方律所的专业执行团队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挖掘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汪茹薇律师还把联系方式给了彭大爷,叮嘱对方后续如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我丈夫在上海打工,我在家带孩子。去年,我丈夫在上海买了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我在家带孩子没收入,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赵女士咨询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对此,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李静之律师解释,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另外一方没有收入,其购买的房产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村民彭大妈的儿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前两年谈了个外地的女朋友,当时给了女方8万元彩礼,并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是双方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前段时间,儿子和女方吵架闹分手,我们想要回彩礼钱,要得回来吗?” 彭大妈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易洪律师对彭大妈说:“你儿子和女友并未领证,所以不是夫妻关系,因此也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你可以要回部分彩礼。”
建房、林地纠纷、宅基地继承等是村民们比较关注的话题。村民熊大爷的孩子在南昌城区上班,户口也迁了过去,但是家里还有个宅基地,熊大爷想知道,他的孩子能否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能不能继承要看情况,如果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周星星律师表示,简单来说,单独的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因此要顺利继承,必须要保证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能灭失。
内容来源:新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图/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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