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彩钢受了伤,四十万元获赔偿

2024年4月的一天,因安装彩钢受伤的李某来到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锦旗,对为其法律援助,讨回赔偿款40多万元的举措表示万分感谢。

2021年10月26日,李某到围场某厂从事彩钢安装工作,日工资3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干了不到一个月,李某在为某一厂房库房打钉时,从两步架子上摔下来受伤,住院治疗。但该厂未对李某进行工伤赔偿。

2022年6月李某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指派河北鸿鹏律师事务所闫大伟律师承办此案。闫大伟接案后,仔细了解案情。为李某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围场劳动仲裁认定李某与该厂存在劳动关系。闫大伟又为李某申请工伤认定,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闫大伟为李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李某工伤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但该厂不服鉴定结论,向河北省申请再次鉴定,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为工伤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9个月。

张某为该厂的投资人,平时由张某、刘某夫妻共同经营管理。闫大伟将他们夫妻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李某工伤待遇。2023年6月19日立案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将两被告所有的房产进行查封。后被告夫妻提出查封异议,声称房产已经赠与案外人,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闫大伟通过查询,得知两被告其目的是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他及时告知了李某,可另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撤销该赠与行为,从而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闫大伟为其代写撤销权诉讼诉状,到法院立案,并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为其制作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转移的房产进行查封。

2023年7月7日,开庭审理。闫大伟律师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令两被告赔偿李某经济损失413719.88元, 2024年1月,经过承办人和法官的工作,李某终于得到赔偿款,对法律援助人员为其伸张正义之举万分感谢。(王坤 石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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