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 什么证据可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今日#李国庆俞渝离婚案开庭审理#,庭审焦点是离婚和股权分配问题。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卢振科律师# 分析:

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若无上述罗列之情形,则由法官根据自由裁量权去评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后才判决双方离婚。想离婚一方则需要提供证据给法官予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

根据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的经验,以下证据可以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1.一方曾经出轨,给对方写下的承诺书或者悔过书。

2.一方给情人或者异性书写的暧昧对话、示爱言语,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电子信息。

3.一方出轨,与异性约会、开F相关的照片、视频、录音。

4.关于夫妻双方激烈争吵甚至动手打人导致受伤的录音录像、照片、报警记录、病例、住院治疗凭证。

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各大社交平台公开发布的针对对方的指责或者批判信息。

6.邻居街坊们出具关于夫妻经常吵架、打架的证言。

7.夫妻双方关于感情的自我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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