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子每月工资6000元
上交5500元
如今不少家庭家用大权都
掌握在女方手里
男方呢
要么就是由女方按月分发零用钱
要么就是堪称血泪史的
各种地方悄摸摸藏私房钱……
早前有新闻报道
每个月只给丈夫500元零花钱
竟能构成家暴
杭州市妇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前夕发布了一份杭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调研报告。图中可以看出,因为女方不生育孩子,或者因为不生男孩而被歧视,对伴侣长期不理不睬,频繁询问去向,和谁见面,在干什么,这些行为都属于家暴。
你是不是也被惊到?
其实家暴远不止物理攻击
还包括精神攻击或虐待等
反家暴法
把经济控制列为家暴的范围内
体现了家庭共有财产支出的平等性
夫妻之间因为经济支出意见不统一
而导致关系紧张、甚至离婚的事情时有发生
1974年出生的张先生,在辽宁沈阳市和平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与妻结婚十年,他的工资卡在妻子手中。
最初张先生并不乐意,但是妻子的说法是:“你花钱大手大脚,工资卡放我这能攒下钱,每月给你500元零花钱,如果有临时必须花销的我再给你。”张先生虽不满意但是也忍让了。
张先生工作稳定,应酬少,每月500元勉强凑合。2016年年底,张先生偶然问妻子家中有多少存款,妻子说两人的工资卡共有4500元。张先生大怒,询问十年两个人工资收入都花在哪了?
妻子表示:“现在孩子的学习费用,报名参加各种兴趣班的费用都非常高,再加上家里平时生活消费高,怎么能有存款?”
张先生说:“我每月6000元工资,加上你每月3000元工资,一年共10万多元。5年以前我工资少,就不计算了。按照我们近5年的工资总额算总收入也应该有50多万元。结婚后家里只买了一辆5万多元的车。剩下的钱都花哪了?”
2017年5月,张先生提出离婚。双方关于财产分配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先生的代理人、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阳调取了两人的银行流水,发现女方每次取款都是1万、3万、5万等大额。女方解释,这些钱全部用于孩子学习花费,并提供了部分花费凭证。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女方在关于孩子花费上,有一些不合理的花费,并且男方完全不知情,总计在10万元左右。女方在美容上的花费有8万元左右,其中5万元属于不合理消费,拿不出消费凭证并且男方不知情。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夫妻一方掌控家里的经济权
在大额支出时要征求另一方意见
律师高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离婚案件上,有三分之一是因为家庭经济问题导致的,比如一方收入多另一方收入少,收入多的控制收入少的一方的经济支出;比如一方花费过大,超出每月收入,甚至投资或者使用信用卡消费导致另一方不满的;比如一方收入高,一方收入少,而收入少的消费多等等。
不少家庭的经济收入都是由妻子一方负责管理。提醒妻子们,在进行家庭消费时,尤其是大额消费,如购买车辆、房产、孩子出国留学、高档美容消费等,一定要征求丈夫的意见。
如果不征求丈夫意见,在离婚时法院有可能将这笔消费作为恶意转移的部分,容易不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家男方每个月的零花钱是多少?
你觉得妻子应该限制老公的零花钱吗?
来源:沈阳晚报、沈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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